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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的取证办法案例分析

2016-06-27

  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的取证办法案例分析


  [案件回放]


  钟某和周某共同于2013年9月1日入职冯某理发店,担任发型师工作,入职后未购买社会保险,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发放工作证。2014年4月1日,因冯某理发店为防止员工离职,扣押6000元工资,钟某和周某以理发店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拖欠工资为由,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发工资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等。冯某理发店于次日收到了特快专递,但不同意钟某和周某的要求。钟某和周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庭审过程中,冯某理发店代理律师否认钟某和周某与冯某理发店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认为钟某和周某没有证据证明与冯某理发店存在劳动关系,而工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均基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遂驳回钟某和周某的全部仲裁请求。钟某和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支持钟某和周某的未发工资、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全部诉讼请求共计近8万元。


  [裁判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理发店经营者在法庭庭审时在法庭询问钟某和周某是否为单位员工时,经营者不予否认也不予肯定,是为对该项事实承认,同时,由于钟某和周某的与冯某理发店的经营者录音显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认定钟某和周某与冯某理发店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冯某理发店未举证证明:发放了钟某和周某的工资;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因此,冯某理发店应当向钟某和周某支付未发工资、二倍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案例分析]


  同事走到我办公室,说我今天收到两宗劳动争议案件,系两个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工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说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证明,属于无工作证、无社保、无劳动合同的三无人员,问我怎么办?


  我一愣,我靠,又一个难缠的案件,细一想,我说你把案件接待询问表给我看一下,他将询问表递过来,我接过询问表快速地浏览了一下当事人的陈述,得到以下信息:1.确属三无;2.同事之间都相互不知道姓名,只知道代号;3.工作服、押金单也没有;4.暂时未解除劳动关系。得知最后一点信息,我舒了一口气,脑子转了N圈,提出以下方案:1.向当地人力资源局和社保局投诉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由当地社保局或者人力资源局进行调查确认劳动关系;2.找同事出庭作证;3.拍摄工作视频;4.与个体户经营者录音,确认劳动关系;5.以买房或者办信用卡为由要求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但钟某和周某在实施上述方案过程中,由于冯某理发店与当地劳动站关系不错,人力资源局劳动站不受理其投诉,因此,第一项计划流产;由于冯某理发店老板为小混混起家,养了一帮从监狱出来的小弟,同事不敢作证,因此,同事出庭作证的计划流产;要求出具收入证明老板也不同意盖章签字。最终钟某和周某仅取得了工作视频和与老板的录音,随后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至冯某理发店。协商无果后申请仲裁,仲裁庭开庭后冯某理发店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认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项不明,遂前往该理发店调查,但由于仲裁庭调查之前先通知村委会带路,村委会提前通知该冯某理发店老板,冯某理发店老板遂立即要求所有店员在仲裁员到场调查时均否认认识钟某和周某,结果是,仲裁庭的调查笔录显示所有当天上班的店员均说不认识钟某和周某,仲裁庭遂驳回钟某和周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该案到了法院,我们将工作视频和与冯某理发店经营者的视频全部整理好提交法院,冯某理发店代理律师依然否认劳动关系,否认工作视频,经营者则对录音不置可否,在法官询问是否聘请了钟某和周某时,也不置可否,顾左右而言他。法官庭审结束后,基本形成了内心确信:钟某和周某一定与冯某理发店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视频显示钟某和周某均在冯某理发店上班,进行洗剪吹等工作;录音显示经营者希望他继续上班,扣发的工资等他做满三年了会发回给他。因此,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认定钟某和周某与冯某理发店存在劳动关系,支持钟某和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