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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二胎产假多少天?

2016-11-1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我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30天,这样算起来,实际上产妇可以休假12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016年重庆二胎产假多少天?


  一、重庆产假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增加至12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间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还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按照有关规定,重庆的产假天数,按照自然日算,将达到128天,如有剖宫产或多胞胎等情况,产假天数还会更多。


  二、重庆产假工资规定


  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重庆陪产假规定


  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15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据了解,在条例修订前规定,对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配偶护理假增加7个工作日。由此来算,此次修订,男方护理假的天数改为15个自然日后,比原来增加了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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