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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再婚二胎生育条件有哪些?

2016-09-0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2016年4月1日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甘肃再婚二胎生育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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