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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2016-10-2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新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整完善了生育调节、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计划生育配套政策,删除了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已不适用的相应管理措施,共涉及24项内容。

  2017年江西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违反《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计划外生育: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


  (二)重婚生育的。


  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视为计划外生育。


  计划外生育的,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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