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7年北京陪产假多少天?

2016-11-1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了再生育政策,规定了再婚夫妇再生育和子女病残再生育等条件;将晚育奖励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陪产假;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等。

  2017年北京陪产假多少天?


  增加配偶陪产假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


  产假天数不变


  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婚假天数不变


  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7年北京陪产假多少天”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7年北京陪产假多少天”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