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7年天津陪产假多少天?

2016-11-1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2017年天津陪产假多少天?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延长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7年天津陪产假多少天”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7年天津陪产假多少天”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