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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07-2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6年新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2015年新疆城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数据如下:


  2015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4.66元


  2015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5.08元


  2015年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415元


  2015年新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4.66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25.08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4.6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25.0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4.66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25.08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1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1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1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1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9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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