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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2016-09-0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从2015年3月1日起,湖南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从2015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2016年湖南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从2015年7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城区由原每月1112元增加到1182元,每月每人增加70元,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由原每月1000元增加到1063元,每月每人提高63元。据了解,2015年7月至8月失业保险金补发28692人次共计200万元,预计全市今年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809万元。


  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适用所有从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长沙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计3.7万余家,参保人员111万余人,当前共有近2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约13万元。


  为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网上申请办理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长沙市自主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审批表、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受地域限制)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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