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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11-1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016年黑龙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年黑龙江省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2016年黑龙江省医疗事故赔偿参考数据: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4.1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62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813.6元


  5、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79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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