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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09-1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6年浙江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每增加五万元,增加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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