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7年海南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2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2017年海南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重伤人数达到四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基础上每增加五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达六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具有“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情形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具有“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4、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六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基础上每增加五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5、具有本条第二至五款情形,又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节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三、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四、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的,一般不适用缓刑;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要适用缓刑的,需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法院备案: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7年海南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7年海南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