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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2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2016年江西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聚众斗殴一方十人以上的首要分子;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3)斗殴一方没有互殴故意,有斗殴故意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5)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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