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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2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2016年重庆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行为实施方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人数双方参与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单方参与人数超过六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破坏交通秩序的,但尚未严重影响交通公共秩序的,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基准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合或者交通要道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行为实施方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基准刑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中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的,属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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