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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2016-11-2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吉林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17年吉林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定罪数额(三年以下):2000元(8种情形50%);


  数额巨大(三至十年):3万元(6种情形50%);


  数额特别巨大(十年至无期):30万元(6种情形50%)。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吉林省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年)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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