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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2016-11-2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

  2017年安徽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13]138号批复。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下列8种情形入罪起点减半: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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