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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2016-11-2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贵州省盗窃罪新规定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由人民币500元调整为1000元;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由人民币10000元调整为30000元;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由人民币40000元调整为300000。

  2017年贵州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经共同研究,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对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元。具有法释[2013)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由人民币五百元;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


  多次偷东西的认定,应当依据最新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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