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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2016-11-2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黑龙江省将启动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2017年黑龙江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1.2021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数语外+任选3科


  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科目不变、分值不变,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不分文理科。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新高考各科分数分配: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


  自选科目(从历史、地理、化学等6门科目中选):共三科,每科100分;考生总成绩:750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即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人数占比、按等级赋分。


  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3.高考录取机制


  在招生录取机制上,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报考科目要求,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只要有1门满足高校报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高校同步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对考生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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