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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2016-11-2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福建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2021年参加高考的高中学生开始实行。2016年秋季,我省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新生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福建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1、不分文理科,“3+3”模式成主流


  福建省现行高考采用“3+1”模式,即语、数、外三门加文综或理综的考试成绩录取。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课程)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2、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2021年起,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高校通过“两依据、一参考”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分散应试压力,促进高校科学选才。“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以往不同的是将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3、学考分合格考和等级考,两考分开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要求普通高中每位在校生都要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一个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一个科目只提供1次考试机会。


  从2017年起,全省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当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必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参加6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2020年高考仍延续使用现行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必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当年入学的新生将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


  学生“6选3”,一共有20种排列组合可能,而如何选择,首先要关注的是高校的招生要求。今后,高校将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原则上,高校应提前3年,即在学生入读高一前就要公布科目要求,比如2021年高招录取要求的选考科目,将在2018年新生入学前公布。


  4、关注综合素质,不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是我省招生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为增强素质教育导向,扭转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我省将在普通高中和中职校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5、高职分类考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我省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20年起,全省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从2020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20年起,中职校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需要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改革录取模式,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


  我省还将改进高招投档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从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招生,开始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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