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2016年最新海南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分析如下:
2016年最新海南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省高院联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提高了这四项侵犯财产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侵犯财产罪,法律规定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将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此前,三部门曾于1998年联合发文规定,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琼山市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其他市、县以8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分别以1万元、8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则分别以6万元、5万元为起点。
新规定结合当前海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不仅对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予以相应提高,而且不再对地区予以区分。
个人盗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5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5万元为起点。但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7万元为起点,而敲诈勒索25万元以上,才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换言之,盗窃数额在1500元以下,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分别以5000元、5万元和50万元为起点。
抢夺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较前三项罪名低,仅以500元为起点。抢夺公私财物500元就构成“数额较大”;5000元达到“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抢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将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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