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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

2016-03-0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

2016年重庆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分析如下:


2016年重庆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


重庆市盗窃罪起点、标准、规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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