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银行卡,取了两次钱,卡上多了十几万,太吓人了。我怀疑他们故意陷害我,引诱犯罪。”3月9日,郑州市民葛先生向媒体投诉。
这是一篇关于刑事辩护的资讯分析。天穗律师网是一个法律法规免费咨询的服务平台,为各位网友提供各种法律援助,欢迎各位网友拨打我们的法律援助热线4000-488-4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资讯回放:
郑州的葛先生有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一年前借给了张先生做生意。年前快过春节的时候,张先生安排人去大学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左右路西的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分理处取款4.9万元。
万万没想到的是,银行不但没有在银行卡上扣除4.9万元,反而存了4.9万元。由于这张卡经常有生意往来,多次转账,张先生并没有在意。在随后的转账之后,银行打来电话,告知葛先生卡弄错了,多了9.8万元。葛先生才知道情况。
由于卡里的信息是葛先生的,葛先生担心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就协调张先生去还款。张先生先还了3万元。几天后,张先生又安排人前去取款4万,准备再次还款给银行。然而,令人更加没想到的是,银行再次出错,本来是取款4万元,银行却只扣除了4000元,少扣36000元。加上上一次取款变存款,卡上多出了 9.8万元,这次又少扣3.6万元,卡上总共多出了13.4万元。扣除已经还掉了3万元,卡上还多出10.4万元。
3月9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分理处负责人称,在这件事上,银行绝对是无心的。出错误的是两个岁数比较大的员工,目前,两人已经暂停工作,错出的钱也暂由两人自己垫付。银行方面会马上与葛先生协调解决此事。
在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一名工作人员当时就联系了金海分理处的负责人询问此事。这名工作人员称,长时间办理存取钱业务,工作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低级 错误。他再三保证:“银行绝对不是故意的,绝对不是引诱犯罪。我已经给他们行长说了,让他们尽快找客户协调解决问题。”
·资讯分析:
许霆,1983年出生,山西翼城县人,高中毕业。2006年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2010年7月30日因表现好假释出狱 。
法律顾问表示,如果发现银行取钱余额变多,首先和银行取得联系,查明原因,看这个钱到底是不是你同学的,如果不是虽然多出来了但是你用了可能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