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2016年西藏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分析如下:
2016年西藏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
西藏市盗窃罪起点、标准、规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以上是关于“2016年西藏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方面的法律百科频道法律资讯类文章。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咨询方面的帮助,请通过天穗律师网发布免费咨询,或拨打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4000-488-499。“2016年西藏最新盗窃罪案立案标准”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不清楚,欢迎您通过网页咨询向我们的法律顾问咨询“2016年西藏最新盗窃案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