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南京9岁男童施某某遭养母李征琴虐打,全身伤痕累累,引发关注。今天,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的李征琴刑满出狱。去年事发后孩子养父母监护权移交给了亲生父母,孩子养父今天表示,希望孩子能继续交由养父母二人抚养。
这是一篇关于家庭暴力的资讯分析。天穗律师网是一个法律法规免费咨询的服务平台,为各位网友提供各种法律援助,欢迎各位网友拨打我们的法律援助热线4000-488-4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资讯回放:
事件 虐童案养母出狱
3月13日7时50分,在狱中服刑半年、长发剪成短发的李征琴从常州女子监狱大门左侧的小门走出。刚一走出监狱,被打养子的生母张女士上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并对李征琴大喊:“表姐,我对不起你!让你受罪了。”
看到妈妈李征琴出来,10岁的施某某高兴地笑了,但刚叫了一声妈妈,他又抱着妈妈哭了,“妈妈瘦了,我错了,我再也不说谎了。”李征琴哭着说:“宝宝,妈妈回来了。”三人在监狱大门口哭成一团。从监狱出来直到回到南京市,施某某一路上都攥着李征琴的手不放。
据法庭资料显示,2013年6月,被告人李征琴与其丈夫施学斌收养表妹张女士的孩子施某某,并从安徽带回南京抚养。2015年3月31日晚,在其家中,李征琴认为施某某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而且说谎,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施某某进行抽打,造成施某某躯干、四肢等部位挫伤,其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2015年9月30日,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11月,南京中院驳回李征琴上诉,维持原判。
·资讯分析:
此情此景,让人五味杂陈。剧情反转了吗?没有。养母、生母和孩子的抱头痛哭,恰恰凸显了家暴的悲剧性。家暴是一场残酷悲剧,即使施暴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无法割裂亲情。《反家暴法》已实施,但要避免家暴特别是终结“棍棒教育”,恐怕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三人的泪水值得咂摸。李征琴的痛哭流涕,既是对曾经施暴行为的悔恨,又是对监狱生活的恐惧,或许多少还有那么一点点委屈。二审开庭时,“从没想过要真正伤害孩子”的李征琴公开向孩子和公众认错道歉,但依旧认为自己没罪,也没虐待孩子。但愿,她今天的泪水能真正唤醒那颗曾经迷失的心灵。她也可怜,不是吗?
生母和孩子的泪水则更令人深思。在生母和孩子看来,李征琴的施暴,即使有错,也不至于沦为罪犯。虐童案多发频发的原因,除了以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外,更有社会大众长期以来的认知偏差。
反家暴首先要预防和避免家暴,要预防和避免家暴必须彻底扭转社会“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儿子是家事”等旧观念、旧传统。事实上,“棍棒教育”在今天依旧有一定市场,甚至还出现了变种,媒体上经常出现的某些“虎妈”、“狼爸”就是例证。在家庭教育上,很多于法不容的暴力假借爱的名义而行,一旦失手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反家暴法》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未来依旧任重道远。家庭教育的作用无可代替,但必须远离暴力。对很多家长来说,今后如何管教孩子,特别是像本案中施某某这样不听话又爱撒谎的“熊孩子”,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法律顾问表示,反家暴首先要预防和避免家暴,要预防和避免家暴必须彻底扭转社会“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儿子是家事”等旧观念、旧传统。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