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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的标准是什么?

2016-03-1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保险理赔的标准是什么?


赔偿标准的适用根据理赔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1、一般理赔程序——出险时、出险地;


在正常理赔程序中,保险公司理算人员在计算赔款时应当依据出险时的当地赔偿标准予以理算。


2、诉讼理赔程序——索赔时、诉讼地;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统计数据确定。即诉讼理赔程序中,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直接赔偿应当依法按照诉讼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索赔时”标准予以计算。


3、无论是出险时标准,还是索赔时标准,责任保险必须以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为基础和前提。


《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基础必须是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即被保险人以何种赔偿标准赔付给第三者,保险人在计算保险赔款时自然不得超过该赔偿标准。如原本应按索赔时更高标准计算赔偿金,而被保险人以出险时赔偿标准予以赔付,则保险人在保险理赔时也应以出险时标准计算赔偿金。


综上,应当结合以上三点,同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最终确定保险赔款的赔偿标准是按出险时计算还是按索赔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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