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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的标准写法

2016-03-1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的标准写法分析如下: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的标准写法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并会见被告人,对本案有了准确的认识。现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本案被告人×××对被害人是否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这一事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根据检察机关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不能认定被告人×××持灭火器打击被害人头部这一事实的存在。通过我们详细阅读研究本案相关涉案人员的询问笔录,辨认笔录等证据材料,我们不难发现,本案相关涉案人员的询问笔录并没有任何关于被告人×××持灭火器殴打被害人孙志成这一情节的描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一定要具有关联性,也即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作为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殴打被害人的事实存在的相关询问笔录均不能证明这一案件事实的存在,所以更不可作为认定被告人×××存在故意伤害行为并构成犯罪的证据。


二、关于量刑方面辩护人意见如下:


1、本案中的纠纷由对方首先引起,被害人在纠纷的起因上有明显的过错。根据调查我们发现,本案被告人×××及相关涉案人员之所以发生斗殴行为是对方持木棍、尖刀等凶器先行对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被告人×××等为了阻止对方的不法伤害行为才愤然反抗,其并非为伤害对方之目的而恶意进行斗殴。这一点从该案各相关涉案人员的询问笔录也得得出:他们在到达现场之前并无任何预谋斗殴的意思联络和犯罪准备,他们也未随身携带任何能致人伤害的凶器。因此本案中,对方人员首先对我被告人×××等实施不法侵害,我方为反抗才实施伤害行为,虽造成了不该发生的严重后果,但对方也难免该结果的发生免除责任。辩护人认为,本案相比那些蓄谋进行故意伤害的行为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显然要小很多,虽不构成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但显然在量刑上也应考虑对方的过错责任而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我被告人适当减轻处罚。


2、本案被告人×××的系在对方先行实施伤害行为后才实施的反抗行为,且发生在夜间凌晨四点,并未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及社会不良影响等危害后果,究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等明显小于那些蓄谋伤害、杀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理应从宽处罚。


3、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较轻,依法应酌情从轻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被告人×××之所以到现场是因为其接到××的电话叫他去会所玩,其对之后的事情的发生毫不知情,更无预谋、组织和策划行为,其在整个事件中始终处在一个消极被动的地位,显然只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因此,对于被告人×××依法有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4、被告人×××平时行为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初犯,可考虑从轻处罚。根据调查我们发现,被告人×××此前并无任何违法或犯罪记录,被告人×××平时在公司表现良好,案发前一直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深得老板器重。本案中被告人是因为朋友所邀请,又由于不懂法,并出于朋友义气,年轻气盛才被动参与斗殴行为,被告人本质上并非大恶之徒,且年龄尚小,从轻处罚可以给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故请法庭酌情处理。


5、被告人×××从到案后一直到今日庭审,积极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犯罪分子认罪态度的好坏,反映出犯罪分子人身危害性的大小及改造的难易程度,是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本案被告人×××到案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作为刑法,其一方面通过刑罚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另一方面,通过刑罚来教育犯罪之人,让其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促进犯罪份子悔过自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惩罚为手段,教育世人遵纪守法为核心目的。刑法虽然是严肃的、理性的,但刑法也是充满人性关怀的,刑罚在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同时,也应该最大限度的挽救那些需要挽救的人,从而充分体现刑罚的教育和改造功能。


综上所述,本案是由被害人等人先行不法侵害被告人引起,导致被告被迫采取违法的伤害行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意提起、作案准备、具体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方面,被告人×××均未实际实施,被告人×××是出于义气、感情,不懂法的情况下被动参与,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间接、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恳请法庭在上述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轻量刑,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此致


广州×××区人民法院


×××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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