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在中国,清真食品通常是指按照中国穆斯林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产品。清真饮品、清真副食品、清真食品,简称为“清真三食”。
此外,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专用场地应当保证专用,不得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不符合以上标准的,都不属于清真食品。
一、清真食品——饮食规定
1、关于饮食禁忌,安拉在《古兰经》中明确规定:“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禁止你们求签,那是罪恶。”(《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又说:“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第五章第九十节)故穆斯林的饮食禁忌绝对不只是“不吃猪肉”这么简单,“饮酒”也是很大的罪过。所谓“诵真主之名而宰”,是说宰杀牲畜的人必须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须是在念完“奉安拉之名”之后宰杀的,并且牲畜必须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和“动物的血液”。屠宰时,要宰喉部,使动物少受痛苦。
2、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信徒吃狗肉、猫肉、青蛙肉等,在海巴尔战役后禁止人们吃家驴肉。(阿里传述:海巴尔之战役后,穆圣禁止临时婚姻和吃家驴肉。【布哈里和穆斯林圣训集】
3、关于水产类,根据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古兰经》5:96) ,无须按照上述方式屠宰。
清真食品决不像一般人所了解的那样,认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猪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标准。穆斯林在饮食方面有着严格的宗教特色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状、污秽不洁、性情凶恶、行为怪异的飞禽、猛兽及鱼类,以及不反刍的动物,都属于禁食范围。
二、清真食品——清真禁忌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正所谓“貌俊、性温、洁净”可食,“貌异、性恶、污秽”不食。
三、清真食品——食品分类
1、禽类
食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2、兽类
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及猴、熊、象等。
3、鱼类
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等。
4、其他
另外,受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影响,一些穆斯林还有不食家兔(野兔则可以)的传统。据说是因为家兔从怀孕到产崽的周期为一个月,而母家兔在正常气候下,每个月都可以来月经并进行繁殖,也就是说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受犹太文化影响,一些穆斯林不食牛羊等动物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胰子(淋巴结)、脑、膀胱等。因为这些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藏污纳垢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穆斯林往往需把牛肉、羊肉收拾干净,规置利索。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
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诵真主之名屠宰(中国穆斯林习惯说“宰”,忌说“杀”)方可食用,自死的动物不在可食用范围。
穆斯林禁忌食品的具体分类,因不同教法学家的解释不同而有所差别,但《古兰经》的依据是绝对的,圣训的依据是极度重要的,其他学者的意见则是供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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