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由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高达240余个,“你借住住在哪儿、你和谁什么关系”等不少“奇葩”证明令人啼笑皆非。今后,这些五花八门的证明将被大幅压减。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
居委会日常需开具240多种证明
“开证明”已是日常办事必不可少的环节,社保、住房、养老、就业、上学,甚至养狗,大大小小的生活事务,都离不开居委会的“一纸证明”。不少证明的含金量和必要性,常常令办事人怀疑,如证明“你还活着”、“你妈是你妈”、“菜刀确实已经丢失”,不少让人啼笑皆非。
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对21个社区居委会做过摸底调查,了解到由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高达240余个,分为十大类,包括居住类、身份类、关系类、死亡类、收入财产类、家庭困难类、就业情况类、无犯罪记录类、人身财产损害类和其他类别。“这些数量其实还不完全准确,各区各居委会开具证明的类别、数量不尽相同,就像家庭困难的证明都能有10多个,其实都是证明家庭困难,但由于没有相对一致的标准和口径,五花八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表示。
今后不应由群众提供的“证明”将被取消
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证明”,不仅令办事人备感麻烦,也令街道居委会不堪重负。为何需要这么多证明?根据市政府审改办的前期摸底,这之中有一半是党政机关要求出具的,另外一半则是企业、机构等其他组织要求。
“办证多、办事难,究其原因还是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相关”,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分析,“之所以需要这么多五花八门的证明,一方面是由于一些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控’思维,习惯通过增加环节或增设条件来管理、规避风险,甚至转嫁责任;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政府内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很多可以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来解决的问题,却需要群众自己来提供证明。”
此次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予以优化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