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为10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2016年吉林陪产假多少天?
根据《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六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一)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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