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山东2016年产假天数新规定

2016-03-3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配偶陪产假是7天。

山东2016年产假天数新规定


再生育条件微调


在新形成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省法制办等部门综合考虑了公众提出的多项建议。比如在再生育政策方面,公众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部分农村双女户建议可以再生育;建议再生育情形第五项删掉“均随前婚配偶”的限制条件等。


经省法制办研究,征求意见稿中再生育的五种情形基本上能够涵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各类人群。同时根据群众意见,经论证,删除了再生育情形第五项中“均随前婚配偶”的表述。另外,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一项,以照顾到个别群众的特殊情形。


男方护理假没延长


在产假方面,公众的建议主要包括:建议高龄产妇可以再延长30天或者二胎再延长,同时要保障妇女儿童、用人单位的权益;已经合法生育的正在休产假的,希望能够享受增加60天的奖励;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等。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论证,认为从妇女产后康复时间、婴儿母乳喂养需要等方面考虑,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较为科学,通过立法调研收集的情况和民意调查情况来看,增加60天产假也较为合理。已经合法生育正在休产假是否可以享受增加60天的奖励,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研究。对于延长男方护理假的建议,经与有关部门沟通,暂未采纳。


以上是关于“山东2016年产假天数新规定”方面法律资讯类文章。“山东2016年产假天数新规定”您清楚了吗?您可以进一步向我们的法律顾问免费咨询:“山东2016年产假天数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