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
2016年广东法定婚假和产假新规定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实施后,广东省反应最快,广东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期的确取消了。但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且符合晚婚政策,还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新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三、新政前后产假对比
(一)生育假对比
1、2016年元旦前
产妇:98天~178天不等
一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148天;
一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假=178天;
单独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
单独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剖腹产假=128天;
丈夫:陪产假10天。
2、2016年元旦后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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