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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做好事被逼婚 结婚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2016-03-31

  老太太待在他家不走了!张大爷很郁闷,他说现在老太太在他家都快半年了,一直不愿走。张大爷也打听到,这个老太太姓赵,今年已经77岁了,是隔壁村的,有两个儿子。可是这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赵老太也不提回家的事,她的孩子也不来接她!这下可咋办?张大爷说,他自己的身体也不太好,现在又要照顾腿有疾病的赵老太,这生活实在没法过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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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老太说,她在张大爷的家里过的挺好。之所以不愿回到儿子家,是因为每天儿子都会把她锁在屋里。赵老太表示,她就想跟张大爷在一起,就是死了,也要跟他埋在一起。


  赵老太的儿子明确表示自己家境困难,而且弟弟现在得了癌症,他希望母亲回家,自己愿意伺候母亲,让母亲安度晚年。没想到,赵老太一心想着嫁到张大爷家,躺在大路上不愿起来!张大爷哭笑不得,他说他根本不愿意跟赵老太一起生活,赵老太这样赖着他,他也不知如何是好。

 

  法律顾问表示,结婚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 22周岁,女方年满 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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