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岁的小学生真了不得,花钱如流水。偷拿父母养老钱一个月时间花的惊光。3月27日下午5点,老吴拉着13岁的儿子吴迪(化名)来到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报警求助,希望能将这笔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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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13岁熊孩子挥霍21万
六旬父亲在家藏2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被13岁孩子发现后,在一个半月内偷拿走挥霍一空,万般无奈的父亲报警希望警方找回花出去的钱。在警方帮助下,8000余元损失被找回,其余损失或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民警追问下,小吴说出了钱的去向。小吴偷拿家里的钱是从2016年春节过后开始的,每一次他都会拿2万元左右,拿出去之后就与同龄好友及社会人员在一起,去周边温泉景区泡温泉,以及吃喝玩乐。
小吴称自己喜欢开车,一有钱就会和朋友一起到重庆某景点驾驶“水陆坦克”。小吴称,驾驶“水陆坦克”每小时收费1000元,他每次拿出来的钱两到三天就全部用完,用完之后再从家里拿,就这样持续了1个多月。
为了躲避上学方便外出玩耍,小吴每次拿了钱准备出去玩耍时,都会偷拿父亲的手机给班主任发信息,称小吴生病,需要在家休息几天。随后叫上几个摩的司机和他们一起出去耍,每天支付给摩的司机200元车费,并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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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13岁的小孩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单次大笔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则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在没有同意之前,只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关系,如最终被确认无效,小孩家长可以要求游乐园项目的经营业主在扣除对应的运转成本后返还小孩的消费款项。
他建议,家长可以先找游乐园协商退还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专家:让孩子体验赚钱艰辛
重庆仙童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重庆市学习型家庭建设课题特聘专家肖亨利认为,此次事件中的父子,年龄差距较大,父亲容易对儿子过于溺爱。
肖亨利说,目前事情已经发生,尽量挽回损失才是关键。家长不要打骂小孩,要用冷静的心态思考孩子的内心所想,要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家长平时应当给孩子适量的零花钱满足购买需求,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法律顾问表示,家长平时应给孩子适量的零花钱,并且要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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