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就摊上事儿了!一则女子入住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尾随并强行拖拽的消息,开始在朋友圈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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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回放:
事件 和颐酒店女子遇袭
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一时间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作为如家集团旗下高端酒店,定位是高端商务客人、企业白领、中产消费群体,竟然在该女子遭遇袭击之时没有任何的应对和处理措施,明显存在安保不力、失察之责。顿时间,各位妹子都心有余悸,为之前的平安无事而感谢上帝,也为日后的出门住店产生阴影。一家定位为高端商务的酒店尚且如此,那稀松平常的低端酒店就更不敢去想像了。作为一名男士来说,在住店的时候,我可能不会有各位妹子那样的担心;但是作为一位家人来说,我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跟各位妹子是同样的角度和心理。
·资讯分析:
在微博上,遇事女子已经向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应对和应急措施,这里便不再赘述;作为一个从事法律职业的男士,我想从法律角度就此事作如下几点分析:
一、和颐酒店的法律责任分析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承担侵权责任。该女子在和颐酒店住宿,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和颐酒店有义务在合理限度内为顾客提供安全保障,如果因和颐酒店未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该法定义务,导致顾客人身或财产损害,和颐酒店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真如视频中显示的那样,和颐酒店的服务人员始终在女子周围,但是明明听到女子呼救,看到女子被掐脖的状况下,仍然未加制止,且安保人员在事发5-6分钟之后才赶到现场,和颐酒店明显构成违约,应当向该女子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从人身侵权的角度来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即那位拖拽女子的男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可见,和颐酒店作为从事住宿等社会活动的法人虽不是该女子遇袭的直接侵权人,但因该女子遇袭的地点为该酒店四楼走廊,该酒店对此经营区域负有必要的安保义务和责任;如果女子确有损失,且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因和颐酒店在该女子遇袭事件上存在安保不力等行为,酒店对遇事女子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携程的法律责任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该遇事女子作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携程购买了和颐酒店的服务,因此,在女子确有损失的情况下,携程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理应协助该女子向和颐酒店主张权益,如果有特殊承诺,则其应该依据其相应承诺向该遇事女子履行义务。
最后,和颐酒店作为一个得到广大民众认可和信赖的商家,从平和事态、维护声誉的角度来看,也完全有必要及时对此事做出回应并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在此,小编还是要提醒广大妹子们,出门住店切记注意安全,如果有同伴一起,那是再好不过了!~
法律顾问表示,和颐酒店如此无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寄希望于用钱摆平受害者的态度着实让人心寒。也希望公众的声音能够唤起酒店管理者的责任心,妥善处理好此次事件,并杜绝再次发生的可能。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