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湖北武汉市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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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回放:
事件 男方签禁闹婚协议
28岁的王女士和男友打算“五一”期间在男方家办婚礼。“我男友老家在农村,听说那边结婚习俗挺多,也挺热闹的。”王女士说,她喊了最好的闺密小田做伴娘。原本在今年年初就“满口答应”此事的小田,几天前突然反悔,让王女士“另谋他人”。在王女士的一再追问之下,小田才告知原因,原来她是怕被“闹伴娘”。
离婚礼一月不到,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的王女士只好跟小田“软(硬泡”,并且再三保证绝对不会让小田受任何委屈。经不起好友请求的小田只好让步,并亮出了自己的“底线”——让王女士和男方家签订“禁止闹婚协议”。比如,不允许异性对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伴娘喝酒等等。
为了给自己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的王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向男友及家人提出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要求,可准婆婆在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直称王女士“不懂事”。
·资讯分析: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喜事,作为亲戚朋友适当闹一闹添加气氛无可厚非,但凡事都有个度,过分“闹”,增添的不是喜庆氛围,而是低俗、暴力,甚至违反相关法律。
我们必须承认,一些婚礼习俗,时至今日早已沦落为一场以助兴之名、实为下流的集体狂欢。
前些年,有媒体对21155人进行调查,70.7%的受访者认为应抵制低俗“闹洞房”,维护正常的伦理秩序。如此看来,抵制婚礼陋习,乃是大势所趋。
然而,仅凭一纸协议,能否管得住那些伸向伴娘的“黑手”?
对此,一位律师表示,协议”虽然是新娘与男方家庭签订的,但“闹婚”的执行主体事实上是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他们的行为很难约束,约束的程度也不好把握。
结婚习俗看似事小,实则是法律与陋习间的对抗。因此,提醒人们,“闹婚”要有度,脑袋发热前,最好掂量一下。
法律顾问表示,伴随着社会变迁,婚俗更具法制观念、更具时代气息、更具人文情怀,一些不合时宜的习俗需要进行重塑和更新。说到底,结婚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没有必要通过“闹婚”去折磨和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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