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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公司发律师函引关注,网络造谣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16-04-1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实施的该种行为均要承担的责任,其中也包括在网络上实施的相应行为,也要按这些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也明确了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杨幂公司发律师函引关注,网络造谣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造谣的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4月18日,嘉行影视公司在微博上公开发布律师函,对近日网络上流传的公司旗下艺人刘恺威杨幂夫妇恶意不实传言(“某明星夫妇离婚出轨”)做出严正声明,表示将向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嘉行影视公司及刘恺威杨幂夫妇就曾对类似虚假内容多次声明澄清,但传言依然沸沸扬扬,已侵害当事人的合法人身权益,公众形象及个人名誉被严重损害,正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干扰。


网络造谣的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分析:


传播或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就行政责任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就刑事责任而言,根据《刑法》修正案(三)中的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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