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利用假冒的身份接近被害人,先后骗取被害人7万元,骗财骗色。近日,由增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长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6000元。
这是一篇关于刑事辩护的资讯分析。天穗律师网是一个法律法规免费咨询的服务平台,为各位网友提供各种法律援助,欢迎各位网友拨打我们的法律援助热线4000-488-4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资讯回放:
事件 男子冒充高工骗财骗色
2015年6月1日,冯某长在广州市萝岗区一化妆品店内,利用伪造的名字以及冒充“广州市广汽集团高级工程师”身份接近并认识被害人黄某蓉,同年6月4日即与被害人黄某蓉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虚构在佛山市有钢结构项目投资工程需资金周转的事实,于6月10日、6月17日在增城区新塘镇先后骗取黄某蓉3万元和4万元,随后分两次将上述款项中的6万元交给其另外的女友。
2015年7月10日,冯某长被抓获归案。经查,冯某长原是无业游民,缴获的身份证是其提供虚假信息找人伪造的,从事建设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也是子虚乌有。更令人发指的是,冯某长于2015年4月份就因为大量咯血而去医院检查已发现自己患有肺结核,却隐瞒该事实,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同居一个多月,完全无视可能传染给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险,其主观恶性较大。
·资讯分析:
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