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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鲁迅像被泼漆引关注,不文明旅游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16-04-2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从2015年3月25日国家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大众已经明白了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如果被架上黑名单,就要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法律责任,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被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西湖鲁迅像被泼漆引关注,不文明旅游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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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清晨,西湖景区环卫工封师傅像往日一样来到他所负责的孤山景点片区工作,随后他惊讶地发现在一处树林边的鲁迅雕像被人泼了大红色的油漆,几乎是从胸口泼到了地面,胸前还有一个“×”字。一些早起来锻炼和摄影的杭州市民也同时发现了这一情况,他们都十分震惊。


封师傅立刻向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岳庙管理处汇报了此情况。岳庙管理处工作人员证实,当天一早他们得知消息后,立刻派了三名环卫工前去现场,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基本把油漆清除。环卫工人表示,虽然雕像不是文物,但鲁迅是受人敬仰的作家,被人泼漆让人痛心。


这座鲁迅雕像位于孤山东面、林社南面,浙江在线记者今天下午1点赶到现场时,雕像上的油漆已大致被清洗干净。但是走近观察,仍能看出油漆从雕像的“大腿”流到“脚跟”的痕迹。


据了解,整个孤山脚下有20座名人雕塑,平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会根据雕塑的清洁程度进行维护。今天早晨发现鲁迅雕塑被泼漆后,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岳庙管理处也向派出所报了案。这起泼漆事件的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实际上,就在此次遭泼漆的鲁迅雕像不远处,西泠桥边的苏小小墓及武松墓也遭到过恶意破坏,被喷上红色油漆。


岳庙管理处的龚主任表示,苏小小墓与鲁迅雕像相隔不远,两者都是文化的载体,也都是文化的一种象征。游人在感受文化的同时,也应对这些文化载体进行保护。另外,西湖景区也发生过其他不文明现象。比如,白堤附近正在保护的草坪多次遭到踩踏,盛开的桃花曾多次遭到攀折等。


马上就是五一小长假了,景区管理部门通过浙江在线向广大游客呼吁,“大家要将景区当成自己的家,要好好爱护我们的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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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仅仅被归入道德范畴,因此旅游管理部门和景区也仅限于从道德层面加以劝导,本行业制定的法规制度对一些无良游客起不到约束作用,不文明行为自然我行我素。2013年实施的旅游法明确提出,国家提倡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这些条款第一次把不文明旅游行为归入国家法制范畴,为依法惩治不文明旅游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由于法律对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缺乏细化规定,给执行、监督造成了障碍,执法部门总是深感挥拳无力。即将出台的《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无疑补齐了这一短板,对不文明行为的道德谴责向法律管理的飞跃计日可待。


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拉动了旅游业,国内游、出境游人次逐年增加,国内旅游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位。但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着实令人伤透脑筋。乱吐乱丢,乱涂乱画,随地便溺,争抢插队,摘花折枝,破坏文物,购物陷阱,打骂游客,这些不文明行为,在风光秀丽的景区真是大煞风景,使国民文明素质大打折扣,给公共旅游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和损失,甚至损害了国家形象。


旅游是关乎我国人民福祉的大事,有人说,如果说制造业解决了短缺,服务业提升了便利,那么,旅游业就是幸福的载体。幸福需要法律作保障,依法惩治不文明行为,是保障人民幸福的应然之举。在物质生活日益丰裕的今天,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来构建一个精神生活特别是道德生活框架,已经显得十分必要。依法惩治不文明旅游行为,能有效倒逼游客自觉加强自律,直至使自己的行为回归道德的轨道。文明个人的文明旅游,是文明社会建设的一砖一瓦,重视一砖一瓦的锻造,是建成文明大厦的必要环节。


当然,对不文明行为实施法律惩治,并不是意味着可以抛弃温情。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做足教育引导工作,把握依法惩治和人文关怀的尺度,才是依法治理旅游市场、推动文明旅游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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