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尽管2005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如何应对、举证难等法律障碍依然存在,至今很少有女性因为在公共场合遭到性骚扰而提出诉讼。
昆明女子遭咸猪手惹热议,公交车上的性骚扰怎么处罚?
●性骚扰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5月17日清晨,昆明红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公交车行驶到幸福家园时,上来了一男一女,结果没想到男子当众侵犯女性,伸出咸猪肉。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奔赴现场调查,知情人告诉民警,称受害女性和该色狼上车后,色狼紧挨着女子坐下,紧接着色狼突然走到女子旁边,并蹲下身子当着众人的面看女子的裙底风光,并伸出咸猪肉。
女子当场被男子的侵犯举动吓傻了,车上乘客和司机听到高声求救声后,车子立即停了下来,众人纷纷谴责唾骂该色狼,并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立即将该男子调走调查,经查得知,男子高姓,30岁,亲友称他患有精神类疾病。
其实在整个骚扰过程中,女乘客没有受到太大伤害,高某伸出咸猪手摸了她大腿。经警方调解,女乘客也表示不追究其责任,事后,男子被家属带走。
●性骚扰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着名犯罪心理学家朱建军将性骚扰者分成了7类:补偿型性骚扰者、游戏型性骚扰者、权力型性骚扰者、攻击型性骚扰者、变态的性骚扰者、冲动型性骚扰者、老年性骚扰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性骚扰现象在公交车上时有发生,大多数女性会采取躲避或默默忍受的方法。这种胆小怕事、顾及面子的做法容易助长这种流氓行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事后难以取证的尴尬局面。其实只要厉声斥责以引起周围乘客的注意,这些人绝大部分会默不作声地退缩。如真的碰到胆大妄为者,应当立即报警,周围的乘客便是最好的证人。提醒女乘客,在高峰时段挤公交车,尽量结伴而行,或选择站在同性年长者的身边。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公交车上实施性骚扰,如果情节比较轻,可以视作侮辱妇女的流氓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拘留、罚款;如果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多次骚扰女性的,也构成犯罪。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女士们,在人多拥挤的公共场合要注意保护自己,在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时不必害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乘客们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也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共同打击这些流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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