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使用打车软件的人越来越多,面对打车公司的诱人补贴和优惠券,你有没有想过将这些优惠券拿去刷单,或者干脆自己给自己支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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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滴滴刷单首案
今年2月,北京海淀警方对利用滴滴打车刷单套现的常某提起诉讼,作为打车软件出现后的国内首例,外界对其颇为关注。
据记者了解,2015年2月至6月,常某得知可通过获取滴滴优惠券的方式刷单挣钱,于是购买了刷单软件并学习刷单技术,随后,常某在滴滴打车平台注册乘客账号领取平台发放的优惠券,再通过虚构打车交易,将优惠券向自己控制下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完成提现,短短数月获利1万余元。
2015年4月,在通过技术甄别出常某的刷单行为后,滴滴公司向北京警方报案,同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等人进行了逮捕。类似的刷单在其他城市也时有发生。2015年8月,针对其他数名专车司机的恶意刷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行为,滴滴公司再次向上海警方报案。
今年3月和4月,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和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分别对涉案人员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日前,两地法院判决结果显示,常某等人涉嫌诈骗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至四千元不等,所有非法所得全部发还被害单位滴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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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主审法官姜楠表示,这种优惠券实质上是属于滴滴公司代替乘客向司机方支付的车费,它有经济对价属性在里面,属于财物的一种,考虑到这个案件犯罪数额不算太大,1.4万元。北京的诈骗罪起罪点是5000元,还考虑到常某从立案到审理阶段,认罪态度较好,且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赔了滴滴公司。她有这样一些从轻情节,最终我们是判处常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刷到多少钱 构成诈骗罪?
为了培养用户习惯,滴滴、优步等打车软件在刚面市时都推出过一轮轮补贴大战,对于乘客而言,免费乘车优惠时常有之;对于司机而言,动辄两三倍车费的补贴也相当诱人。面对刷单套现,很多人可能都认为其仅仅涉及道德和违规,被发现顶多也是封号或者退还补贴而已。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海淀区检察院承办上述案件的检察官韩志泰表示:“犯罪嫌疑人先恶意注册账号获取公司发放的优惠券,然后虚构交易套取现金,这个过程就完成了一次恶意刷单。这种恶意刷单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数额较小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律师表示,按照北京市的量刑规定,达到5000元即构成数额较大,量刑指导意见诈骗1万元即将面临6个月左右刑期,具体而言还要综合整个案情来定罪量刑。
各地对诈骗的“入罪门槛”不尽相同,四川的入罪门槛同样为5000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表示:随着互联网新技术层出不穷,犯罪方法也不断翻新,被害人也应该加强自我防范。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