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在生活中,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从法律上说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应当征得全体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经过严格的公正程序,证明该处置行为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所需,否则相关处置行为应为无效。”
将房屋登记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我们该怎样做?
一、案例回放
身为老板的王先生于2013年一次性付款20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作为生日礼物送给5岁儿子,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小明的名下。2014年,为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王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他提出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结果却遭到银行拒绝贷款的通知。
二、律师分析
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说明了“幕后业主”们对房产权属观念及经济行为前瞻意识的提高,但他们大多数人在做出为自己未成年子女购房办证决定时,对购房中容易产生的问题以及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并未仔细思考,大多缺乏考虑或者估计不足。首先必须说明的是,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这就意味着父母不再具有该房产的随意处置权。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的职责是: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律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实施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该财产。换句话说,父母作为监护人,具有代理处置权,但不能随意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而换个角度去思考的话,为未成年人购房置业,并不一定能保证父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期盼,如果子女长大后,倚仗产权在握而对父母不孝,父母也是无能为力。另外,巨额财产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也值得思考。社会学界人士认为,在孩子还未成年时就给他如此庞大的财产,对孩子的发展会有哪些负面影响是一个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凭证,它并不仅仅代表一笔财富,更重要的是其所代表的各种权益。因此,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未成年人购房办证,父母应当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