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本次刑法修改为相关职业建立起更严厉的行为规范,将为相关犯罪新建追责机理,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虐待罪也不是所有虐待儿童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情节是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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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幼儿园教师割孩子
男童母亲:老师并无过激行为 要求停止视频传播
今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视频中男童的母亲,她对孩子的视频被网络大肆传播感到非常愤怒。“周五晚上帮孩子洗澡时,他把午休时不睡觉的事情都有跟我说过。”她说,而且孩子身上也没有伤痕,网上直接公开孩子的样貌,她很担心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对于这件事情,她也于周六下午在幼儿园家长群里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要求停止转发视频和言论,因为已经对孩子和老师造成很大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影响。她也对情况进行说明,小宾并未受到伤害,她也对老师行为的原因表示理解。小宾在幼儿园读中班,平常睡觉要脱衣服,穿背心睡觉。那天他不想睡觉,老师在跟孩子交流,没有做出过激行为。她表示,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处于快进中录制,所以老师动作看起来很快,她希望大家能理性客观看待此事。
幼儿园: 老师在准备美工课 引导孩子午休时忘放下
今日上午11点多,记者见到了大地双语幼儿园一女老师,周六上午她就在现场。她介绍,幼儿园中班香橙班一王姓家长周五晚上给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身上淤青,怀疑是老师体罚所致,所以周六上午该王姓家长和另外一位孩子的家长来到幼儿园要求看监控,但监控视频中并没有发现老师有体罚行为。王姓家长无意中发现宋老师有疑似对小宾(化名)体罚的行为,当时视频处于快进状态,在场的家长便对监控视频进行录像,并发到家长群和朋友圈。
大地幼儿园陈园长表示,经过调查,当时宋老师在准备下午的美术课,看到小宾不午睡跑出来,手上拿着没有出鞘的美工刀,忘记放下来,直接上前和小宾沟通。
宋老师只是在孩子手臂上比划了一下,要求孩子去睡。“当然,宋老师的行为也是不妥当的,学校将对她进行严肃处理。”至于“无证”办学,她回应称,已进入申办流程中。
·资讯分析:
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