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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网贷入侵校园 高利网贷受法律保护吗?

2016-05-30

  法律顾问表示,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民间借贷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年利率没有超过24%的,受法律保护;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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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回放:


  事件 利息高达30% 高利网贷入侵大学校园


  “零首付”“零利息”“最快3分钟到账”……在信用卡告别校园七年后,更为凶猛的“野兽”杀入:以P2P为主的网络贷款,借助“网络+代理”模式,正在大学生群体中飞速蔓延。

  

  除了金额较小的普通消费贷款,更为大额的创业资金、偿还学费等贷款,亦由触手可及的网贷向大学生提供着——而相比于信用卡,缺乏监管的网络贷款渠道,动辄能为学生提供万元甚至数万元贷款,且实际利率惊人。


  费率不透明、授信额度过高、风控不严、催收方式野蛮……在便捷、低门槛背后,校园贷款存在的问题,正日渐凸显,且开始以极端个例提醒风险所在。


  但无论是网贷机构还是校园,目前均严重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尤其,有能力在社会上“创造”一个个惊天大案的网贷机构,迄今仍处于裸奔状态。


  一头完全失控的野兽,正冲击着防备最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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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这些校园贷的门槛都很低,通常在校大学生向这些校园贷平台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信息即可申请到分期付款或提现,不需要父母或老师提供任何担保书。

  

  律师付建从去年10月开始着手了解大学生贷款情况,他发现,现在这个行业非常乱,许多平台虚假宣传,表面上说是无利息、低利息,但一些服务费、管理费、交易费等加在一起比利息还高,变相的增高了利息,学生的辨别能力弱,对社会认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不高,这是非常危险的。有些平台为了催债,就给学生发短信,说类似“我们要去你们学院拉横幅,给你送花圈”的话恐吓学生,学生就怕了。


  付建表示,我发现,一些校园贷平台会倾向针对农村的孩子推销。城里的孩子来上学时都带了好的手机、电脑等,一些农村贫困的孩子家里负担不起这些,不可能花几千甚至上万元买个好手机、好电脑,部分学生由于自己的虚荣心理,觉得这些贷款平台挺好的,就开始借贷了。


  律师李大伟表示,校园里同学间关系密切,甚至有一些比较强势的学生,拿着其他同学的身份证在网上办理网络贷款手续。身份证被冒用的学生在报警时,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够证明自己的钱和身份证被其他同学领走的,也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因为是网络终端注册。这就给很多强势的学生利用弱势学生身份注册提供了可乘之机。弱势学生发现自己的信用记录出问题,但是维权过程中非常麻烦,产生了很多更加深层次的问题。


  尽管行业内已有一些平台把风控流程做得更加完善,并利用数据优势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套现。但行业门槛低、乱象丛生的情况仍需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治理。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随着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导致高校学生受不良网贷平台的诱导过度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通知》明确,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通知》发布后不少高校网站挂出相应公告,对学生贷进行警示。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研究总监郭大治表示,在我国的工商登记中,没有网贷业务。网贷业务之前是“三无状态”,没有监管部门、没有规则、没有门槛,从监管上是真空的状态。


  去年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界定了网络借贷的概念,明确了监管方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该《办法》作出了18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先是通过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净化市场,所以现阶段对网贷的监管还未落地。


  监管规则为何迟迟未能出台,在李大伟看来,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我们国家是分业监管,但混业经营,就导致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央行管第三方支付,银监会是管网络借贷平台的。但是一般这些P2P平台都需要第三方支付完成。但是分业监管就导致步调不一致出现很多问题。

  

  郭大治表示,校园贷的特殊性是它是针对无收入甚至未成年人,但平台并没有特意针对校园就改变规则,比如追债方式上,没有考虑这一群体的承受能力,没有表现出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催收的区别,另一方面,目前,对于网贷平台如何追债我们国家是没有规则的,没有说明催债是可以用什么方法,不能用什么方法。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表示,加强校园贷监管,首先应该限制学生借钱的用途,给学生的借款要用作最基本的学习和生活,并且一定要经过父母同意,因为学生没有偿债能力;其次,在校大学生借款的还款期限应设定在他具备还款能力时进行偿还,而不能设定在他不具备偿债能力之时。再其次,贷款平台要制定科学、可行的风控标准,这个风控标准要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和审查。任何一个学生借款都要经过风控审查,由于平台风控过错,借给了不合格的借款对象,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由平台进行偿还,并且平台不享有向借款的大学生的追偿权。用这种制度设计来约束平台的随意向大学生放贷;此外,学生贷的收费、交易模式,应该由相关部门制定统一标准。


  徐红伟则坚决反对校园贷的模式。“学生本来就没有收入来源,且对于自己的经济行为也缺乏认知,校园贷利息高,还会出现多个平台重复授信的问题,对学生的影响还是蛮大的,甚至在巨大压力下,学生会做出过激行为,及时叫停是有必要的。”对于一些监管策略,徐红伟表示,校园贷平台竞争非常激烈,学生这个群体又是不成熟的,如果不叫停,无论如何加强监管都是会有问题的,防不胜防。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