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随着市区房价的不断飙高,以及市区不断地向郊区扩展,许多购房者逐渐将关注到市区周边价格较低的房子上。但城市周边的土地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原则上讲只能是本地人购买,“外人”购买这类房屋是办不了产权的。”
委托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案情回放
去年下半年,市民张某因工作需要在苏州市区购置某小区动迁安置房屋一套,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结清了全部房款三十万元,卖方陈某也打收条确认收到房款,并将一份签好字的空白合同交于张某。
但当时房屋产权证未办下,需等待办好后才能进行过户,而张某将至外地工作,故与房屋卖方陈某协商退房。陈某声称所收房款已挪作他用,且无法筹措相应数额退还。协商之下,张某同意接受陈某委托,转售所购房屋,以所获价款清偿房款。后张某在空白合同中填上购房人齐某的名字,将房屋转售于齐某,并获得三十万元房款。此时,房屋产权证已办好,齐某遂要求陈某将房屋过户,陈某却以齐某和张某之间达成的买卖合同未直接与其签订即无效为由拒绝。齐某无奈,只得诉请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判令陈某将房屋过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陈某之间为代理关系,张某作为代理人与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应当确认其有效性,陈某作为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行为的后果,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齐某。
二、律师点评
委托他人卖房,将签好名字的空白合同交由他人出售签订,虽没有书面的委托手续,但空白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让对方任意填写数据,首先签名的一方必须承担很大的经济风险和合同中所有责任。房屋不是一般商品,一手付款一手交货即可,房屋是受法律约束和政府调控的特殊商品,在买卖时必须查清法律和相关硬性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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