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似是而非,法律文书的起草使用通常是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才能胜任。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2、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1、首部包括:(1)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3)案由、审理经过等。
2、正文包括:(1)案情事实;(2)处理(请求)理由;(3)处理(请求)意见。
3、尾部包括:(1)交代有关事项;(2)签署、日期、用印;(3)附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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