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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对责任的医疗人员处罚是什么?

2016-06-2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防范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努力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发生。

  医疗事故中对责任的医疗人员处罚是什么?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二、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共同承担。


  三、存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因人为因素违反医院工作制度、违反诊疗护理操作规范,而造成医疗隐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不良后果所引发的经济赔偿、院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并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凡因私自会诊、出诊、诊治等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以及经济赔偿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院方一概不予承担。


  五、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事故,且均为主要负责人,应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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