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2016-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