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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破获武装贩毒引热议,贩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6-07-0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四川破获武装贩毒引热议,贩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贩毒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2015年11月,彭山警方在处理一起毒品“零包案”中,发现彭山多名毒贩都是从彭山一张姓男子手中进货。经初步调查,该男子名叫张军(化名),居住在彭山城区一出租屋内,其销售毒品数量巨大,每天平均有30多人从其手中购买冰毒,是当地零散毒贩眼中的“大老板”。


通过摸排调查,警方发现此人每天基本不出门,手下有5、6名马仔,其随身携带有枪支,出租屋内还有手榴弹、炸药等危险物品。


2016年4月4日,眉山市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侦查中发现张军的货源来自成都一名叫做“四哥”的上家,该上家是成都一制毒团伙的领袖人物,其团伙有骨干人员7人,专门有窝点对制毒原料、化学品进行加工,生产冰毒,再卖向各地毒贩。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四哥”等人在成都新津、双流、成华区三处有分工明确的制毒窝点,分别对毒品进行初加工、再加工、精加工,形成了一个有系统、有规模的制毒网络。


2016年6月初,专案组准备收网时,发现“四哥”的制毒窝点开始向南充扩散,其团伙的骨干成员在成都、南充两地走动频繁。随后,成都警方破获的一起毒品案中,牵扯出了“四哥”团伙中的一名“关系人”,这让“四哥”团伙非常紧张,立刻终止了一切毒品活动,专案组“收网”行动也只能暂停。“毒贩就是贪得无厌,虽然收网被延迟,但只要他们‘贪’,就一定能将他们抓获。”彭山区禁毒大队徐队长称。


6月22日,专案组得到线索,“四哥”团伙将在2、3天内进行大批量的制毒活动。23日,专案组调集警力80余人,赶往双流、新津、成华区等地,经过3天3夜蹲守和突击,成功捣毁成都双流、彭镇、新津、花桥、成华区等地的5个制毒窝点,挡获“四哥”团伙骨干人员7人,收缴冰毒及疑似冰毒液体近10公斤,收缴制毒工具和化学原料若干。


“张军反侦察意识特强,他平日不出门,衣食起居都由情人照料,而他家里还有枪和炸药,抓捕行动相当困难。”徐大队长称。


6月27日,张军存“货”用完,上家“四哥”又联系不上,张军急需出门找“货”。专案组跟踪张军出门找“货”的面包车,一路追踪到了成都双流,紧盯张军的面包车。为避免“老狐狸”心生疑惑,专案组在跟踪过程中,不断变换车辆,一直跟踪到了彭山葡萄园观光大道。“观光大道人车较少,专案组决定立刻实施抓捕收网。”徐大队长说。


“停车!停车!”周围突然出现警察,面包车非但没停,反而急速行驶,警察用面包车直接撞去,被撞后面包车原地打转,将其撞进了大道旁的田里,面包车被成功逼停。警察迅速持枪围住面包车,将张军在内的3人成功抓获,现场缴获上膛手枪一把和冰毒100克。随后,警方从张军住所查获手雷1个,自制炸弹2个。


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该起特大武装制贩毒案进行深挖,调查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贩毒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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