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6年吉林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6-07-1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对吉林廉租房申报、审核进行全程监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廉租房住户的家庭人员、经济收入、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是否实际居住、就业等情况进行重新登记核实,真实掌握每个廉租住房家庭的情况,切实加强廉租房动态管理,把廉租房实物配租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困难家庭中。确保使真正困难的无房家庭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6年吉林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本市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中未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含无房户)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符合法定年龄,并经自愿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非农户口,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在10800(含108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含15)平方米。


  (二)在吉林市六个城镇化示范区(孤店子示范区、金珠示范区、越北示范区、南部新城、岔路河示范区、北大壶示范区)内,失去原有耕地、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本市居住的家庭,符合申请条件,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失去原有耕地,在本市居住10年以上,具有本市户口,符合申请条件,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1.未满18周岁,户口单独立户的;


  2.在财政出资兴建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居住的;


  3.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


  4.已经享受到廉租住房或廉租公寓实物配租的。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6年吉林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6年吉林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