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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40万买冥币引热议,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07-2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真币功能的行为。换言之,这里的使用假币就是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价值的行为。

花40万买冥币引热议,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有、使用假币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2014年11月,成都一女子木某通过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一名自称“徐林”的男子,并成为朋友。数日后,徐林告诉木某他的朋友在做假币生意,很赚钱,怂恿木某加入,并给木某1450元“假币”使用。木某将“假币”拿到手后,拿到一家商店使用后没被发现,便心动了。随后,木某与朋友元某商量,决定筹集40万元向徐林购买假币。


一个月后,木某与元某带着40万元现金,与徐林及其朋友“罗哥”见面。罗哥先拿出几张假币样品给元某验货。谨慎的元某将样品拿到银行柜台检验,竟顺利存入。由此,两人将40万元现金换取了对方的200扎假币。然而,等木某和元某回家,打开行李箱准备各分一半时才发现:除每扎钱上面和下面表皮为人民币外,里面全是冥币。


接到木某和元某的报案后,警方迅速挡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林的化名)、朱某和刘某。经讯问,王某交代,所谓的假人民币生意,一开始就是他设计的骗局。他给木某和元某使用的所谓“样品”都是真正的人民币。


王某、朱某和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3人已被锦江区检察院批捕。而木某和元某虽为受害者,但她们购买假币,涉嫌购买假币罪,但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持有、使用假币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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