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7万元的,为罚金刑;7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拘役刑;1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8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销售金额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7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销售金额5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累犯;
(二)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四)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未予赔偿的;
(五)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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